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
一、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的对象
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,现处于在保状态,怀孕16周后可办理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手续,享受产检、分娩等生育保险待遇。
二、办理方式和地点
符合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的参保人,可根据下表对应的项目,由单位经办人(代办人)到各医保分局前台窗口办理《xx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》。具体如下:
1、xx市参加生育保险缴费一年的参保人员由单位经办人(代办人)到各医保分局办理审批手续。
所需资料:
1.《计划生育服务证》(原件)(需具同意生育意见并盖公章);
2.《xx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》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的证明的原件;
3.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;
4.《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》(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联系人姓名和电话)。
温馨提示:若办理异地分娩需提供《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》一式三份。各医保分局前台对应受理窗口。
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,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,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,保障合法权益,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说明情况,解决您的实际问题。 立即在线咨询 >
法律包,中国知名的 法律咨询网站,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服务。
CopyRight@2003-2022 fazhi.net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
皖ICP备2022009963号-41
违法和不良信息联系邮箱:39 60 29 14 2 @qq.com